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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阳市南明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103人)

2025-08-13  |  来源: 南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南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充实城市社区工作者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南明区实际,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03人。选聘岗位详见《贵阳市南明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5.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到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附件1)。

8.在南明区域内服从岗位调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5年8月18日仍在岗的已纳入南明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的工作人员。

3.截至2025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在各级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1.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18日09:00至8月24日16: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nmqsq/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南明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选聘工作办公室将每日16:00后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公布各岗位成功缴费人数情况,以备考生及时查看。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00至8月25日16: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及时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8月24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5年8月24日16:00至2025年8月25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选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6日16: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nmqsq/index.html#/index)”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选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岗位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9月3日9:00至9月6日9: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nmqsq/index.html#/index)”,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本次选聘所有通知请考生自行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查阅,不再电话通知)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环节公告公示信息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选聘计划数(例:某岗位选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书面承诺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6)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7)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选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选聘工作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选聘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岗位无考生参加面试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计算。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取最新一轮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选聘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选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牵头,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由熟悉组织、纪检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递补

从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起,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达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nanmi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聘用及薪酬

公示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薪酬待遇按南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4.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选聘工作办公室0851-85508808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南明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1:贵阳市南明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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