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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省镇宁自治县马厂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5人)

2025-08-13  |  来源: 镇宁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马厂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名称: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数:5名

(三)工作地点:镇宁县马厂镇

二、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 45 周岁及以上、男年满 50 周岁 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 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 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 65 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镇宁自治县马厂镇政务服务大厅,电话:0851-36723155。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填写《公益性岗位公开报名登记表》及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就业困难证明(村里出具)原件;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5 个工作日后, 按程序聘用。

(六)录用:

用人单位在人员上岗后5 个工作日内将岗位信息、人员信息等录入全省统一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已录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的,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后可不再重复录入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经资格审查、聘用等环节,我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普通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 400/月,技术技能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 600 元/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专项岗位具体补贴、工作时限等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 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马厂镇人民政府。未尽事宜联系马厂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51-36723019。

附件: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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