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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数人)

2025-05-16  |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原名“贵阳中医学院”。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本硕博全层次人才培养的中医药高等院校,是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占地约1480亩。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岐黄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中医养生学院、康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外语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院(部)、10个研究所、两所直属附属医院、五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工作站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研究中心4个,产业研究院2个。

现向海内外优秀博士发出诚挚邀请:欢迎您加入我们!一起凝心聚力谋发展,守正创新谱新篇,为将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创新型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甘于奉献,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我校的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

(二)具有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及具体条件

人才类别

具体条件

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包括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5.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岐黄学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3)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5)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6)“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8)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5)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5)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青年岐黄学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5)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6)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

(4)国(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4)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经学校认定并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优秀青年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医学类人才放宽至45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

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3.经学校认定并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第五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后研究经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类专业: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达5.0以上1篇;其他自然科学类专业: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中科院分区)收录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SCI二区;人文社科类专业: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1篇及以上。

2.满足第四层次条件之一。

       

(二)岗位需求

1.第一至四层次人才不受学科、岗位和人数限制。

2.第五层次人才共计引进38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学校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引进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待遇及服务年限面议协商确定;第五层次人才需与学校签订十年服务期合同,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兑现引进待遇。

五、引进程序

(一)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岗位,经学校认定达到相应条件,执行“一人一议”直接考核引进。

(二)第五层次人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聘。

1.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s://www.gzy.edu.cn)发布引进公告。

2.报名

人才需求岗位发布后,应聘人才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gzyrsc@gzy.edu.cn(用word文本或pdf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拟求职部门”。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不再进入应聘程序。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相应岗位即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能体现应聘人员研究方向的代表性业绩,包括论文、主持或参与课题等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3.资格审查

由贵州中医药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主要经历、科研成果、研究方向与岗位相适性等,以及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本方案明确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公示,并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学术潜力、心理素质及培养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需达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用人部门确定考核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按引才计划与面试测评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贵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拟引进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7.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8.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办理备案手续材料,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

9.报到

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报到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33058

 

    

 

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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