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通〔2020〕37号)等文件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20-35周岁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须持有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具体如下:
1.办理过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村、社区证明)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责任心和事业感,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19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户口册(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的扫描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打包后以“名字+联系电话+应聘公益性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报名邮箱:1316424866@qq.com。报名咨询电话:0859-3238524。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住建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岗位需求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黔西南州住建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合同。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等环节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