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7月四川民族学院助学助管员公开考核招聘6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6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本次招聘教学助理38名、管理助理28名。
(一)教学助理
指协助教学院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指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准入查询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rlzy.scun.edu.cn/zp.html#/),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4:30-2025年7月8日17:00。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7月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报考者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报名不成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由各用人部门于2025年7月9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用人部门负责通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用人部门组织,于2025年7月10日前进行,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用人部门负责通知。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
本次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考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报考者自行查询。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3.体检要求及复检
体检由四川民族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民族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4.递补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岗位,可按该岗位未入围体检环节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准入查询及体检。
(六)岗位调剂
面试考核成绩合格、未进入报考岗位体检及递补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调剂至其他空缺岗位。
(七)准入查询
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四川民族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或邮件(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在提交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前,按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到校报到的时间和地点,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一)合同签订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约期满后自动终止。
(二)薪酬待遇
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以上金额均为税前。
五、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56177(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四川民族学院
2025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助学助管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rsc.scun.edu.cn/info/1005/2383.ht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