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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考补录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2025-06-20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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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考补录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

 

夫妻关系:夫妻双方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血亲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缘联系,其范围不因婚变和收养而改变,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也在此列,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具体来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以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如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主要涵盖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夫之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如妯娌、连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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