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备考资料 >  综合基础 > 

2020新疆事业单位备考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则

2020-07-23  | 

【导读】2020新疆事业单位备考复习资料:民法基本原则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681028721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医疗物资紧缺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近日,安徽多地警方破获了多起利用人们求购口罩的心理,实施诈骗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合肥市、亳州市、六安市、蚌埠市等多地药房售卖假口罩,均被查处。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消息,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在旗下210家门店出售60万只假冒口罩。这个事件的关键点就在于疫情期间售卖假口罩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高频考点,通常以案例题的形式考察,因此要重点掌握。

一、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各环节)的民法根本规则。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制定民法的立法准则,也是当事人在法无明文规定时的行为准则,同时还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种情况下诉讼纠纷的审判准则。它可以起到弥补民事法律规范欠缺(法律漏洞)的作用,也意味着授权司法机关可以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

二、种类

1、平等原则

《民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

《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又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作为一般条款,该原则一方面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要求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遵循基本的交易道德,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以及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该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当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立法当时未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可直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公平裁量权,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疫情期间售卖假口罩的商家没有遵循最基本的交易道德,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

又称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