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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消费扶贫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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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透视

(一)背景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举措,通过线上和线下多元渠道购买贫地区的农特产品和服务,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有机结合,是一种“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模式。

(二)政策文件

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意义

1.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扶贫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人们有意愿参与扶贫公益事业,为贫困户做一点事、献一份爱心。但很多人跟贫困户接触的机会不多,对贫困户的需求也不了解,不知从何帮起。消费扶贫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式,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消费者购买贫困户的产品,既能满足生活消费需求,又献了爱心、帮助了贫困户。可以说,消费扶贫给人们的日常消费行为赋予了良好的道德价值。

2.对贫困户而言,消费扶贫可以提供稳定的增收渠道、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消费扶贫最大的优势就是在贫困户和消费群体之间建立起一个便捷的交易渠道,把销售渠道打通,解决贫困户会种不会销的问题,让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贫困户通过销售自己的农产品获得收入,实实在在感受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从而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生产中来,其脱贫致富内生动力自然增强。可以说,消费扶贫作为一种造血式扶贫,比直接给钱给物的输血式扶贫更能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参与热情,提升扶贫的质量和效率。

3.对产业发展而言,消费扶贫可以倒逼农村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兴旺。

随着消费扶贫的不断推进,城市消费者会更多地选择贫困地区农产品,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会有力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消费扶贫主要是以销促产,市场需要什么,农户就生产什么,能满足订单农业、农产品认种认养、到乡村租赁“微田园”自己生产等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这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将更好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化和调整。还要看到,消费扶贫是一个全产业链行为,涉及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不能缺位,这将促使农产品“种养加供销”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对扶贫事业而言,消费扶贫是一种持久稳定的可持续扶贫方式。

脱贫攻坚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仅要如期脱贫,更要防止返贫,让贫困户走上稳定的脱贫增收致富道路。当前,社会扶贫、定点帮扶工作中存在“一捐了之”“一送了之”“一派了之”“一问了之”的现象,难以实现持久稳定扶贫的效果。消费扶贫则探索了一条持续帮扶的路子,是对传统帮扶方式的有力提升。

(四)现状与问题

1.贫困户农产品种类单、数量少。

受农业结构限制,贫困户的农产品主要以食用油、核桃、柿饼、小米、面粉为主,种类单一、且数量不多,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如:帮扶干部在购买贫困群众产品时,生活中需要的农产品贫困群众没有,导致帮扶干部为完任务而购买,起不到真正的带动作用;贫困群众农产品数量少,无法满足学校、企业等大型食堂的一次性需要,无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贫困户农产品质量不高。

部分贫困户的农产品没有经过系统地加工、包装和检验,也没有进行食品安全认证,而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军营等食堂所需农产品皆有较高的食品安全要求,造成贫困户自产的农产品因质量安全原因无法进入企业、学校、医院、军营等场所。

3.消费扶贫长效机制不健全。

因缺乏监管和市场制约,贫困户农产品质量和价格游离于市场之外,处于无序状态,质量良莠不齐、价格没有标准,少数贫困户甚至依仗“特殊身份”和国家政策漫天要价,而消费扶贫购买主体抱着完成扶贫任务、捐款扶贫的心态,听之任之,一购了之,导致贫困户的农产品销售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难以持久,也难以构建起稳定的长效机制,违背了国家出台消费扶贫政策的初衷。

4.消费扶贫目的意义宣传不够,消费扶贫主体单一。

消费扶贫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然而目前很多地区参与消费扶贫的人员主要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离动员全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自觉参与消费扶贫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五)做法

1.突出消费引导,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筹备举办消费扶贫“市长论坛”,发出全社会消费扶贫倡议,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工作框架,持续抓好机关消费扶贫,着力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2.强化产销对接,拓宽贫困地区产品流通销售渠道。

为贫困地区参加粮油产品展销和各类农产品交易活动提供支持,动员组织企业与重要贫困地区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接活动,配合推进落实网络扶贫行动计划,开展京津冀农产品流通创新行动试点,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3.加强投入支持,提升贫困地区产品供给质量水平。

加大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支持贫困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扶贫领域失信专项治理等举措,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