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3月1日起互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自2024年3月1日起,在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统筹区开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来源:人民网-重庆) 上一篇:1月31日要闻:今年在建高铁里程力争超过1000公里 下一篇:2月2日要闻:首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