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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宾市长宁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8人

2020-11-27  |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导读】2020宜宾市长宁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8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长宁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020宜宾市长宁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宜宾分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外南街61号3楼(宜宾市商务局旁);电话:0831-8209170,1914027139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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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宜宾市户籍”的说明: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大学生;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考岗位的职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确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县公招办相应调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但调减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县公招办组织进行岗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报名地点为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县政府大楼二楼222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或表扬的,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需提供所在社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并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考名额,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公招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公招办牵头,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名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