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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充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

2020-11-20  |  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0南充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报名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南充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2020南充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南充分校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214号华府丽都一单元3楼2号;电话:0817-2588328、135409394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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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人社部〔2019〕124号)和《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公益性岗位援助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岗位要求见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表)

(二)招聘范围:具有南充市顺庆区户籍且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请于11月19日至11月25日前到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并携带以下资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需复印2、3、5、6、7页);

4. 其他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结果在11月30日前公布。

(三)公示

用人单位对开发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招聘结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四)聘用

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当月内在区就业局完成备案。

三、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应按月按时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水平由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南充市最低工作标准。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费。区就业局对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我区现目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 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 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 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就业的;

4. 群众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5. 受过刑事处罚的;

6. 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

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15881793440(陶老师)

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nqing.gov.cn/t/113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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