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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遂宁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13人

2021-04-12  |  来源: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上半年遂宁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13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2021上半年遂宁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医疗卫生考试网获取。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中共蓬溪县委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蓬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蓬溪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的《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蓬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下午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考核通知书)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

4.考核实施:由蓬溪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核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1.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蓬溪县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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