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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凉山会理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7人

2021-04-01  |  来源: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凉山会理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7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8:30—13:00凉山会理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021凉山会理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医疗卫生考试网获取。

为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县面向全国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应聘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4月9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考核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毕业生,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8:30—13:00

2.报名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

由会理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查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招聘工作组通知考生参加考核,如考生提供电话号码不实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请报考者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五、考核

1. 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2.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看考生的学籍资料、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选岗环节。

3.根据现场各岗位招聘情况,如有岗位未达到招聘人数,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岗位招聘人数。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确定拟考核招聘人选后,由拟聘者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协议》,并补充条款注明:服务期限为8年,5年内不得在县内调(流)动,8年内不得调(流)动至县外。如考生提供电话号码不实或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资料的原件,由主管部门对其学籍、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按规定体检(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一) 试用期管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服务期管理

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按照聘用合同、补充协议规定执行。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单位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考核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未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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