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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宾兴文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10人

2021-03-09  |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导读】2020宜宾兴文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10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兴文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2020宜宾兴文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医疗卫生考试网获取。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安排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共10名,聘用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扎根乡镇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在服务期间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并获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股(五楼),电话:0831-8831132。

3.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如实填写《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所有报考人员。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全科医师证、职称资格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4.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专业技能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专业技能面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面试相关事宜见专业技能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项目。复检时,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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