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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招聘34人

2021-07-02  |  来源: 绵阳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1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招聘34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招聘2021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医疗卫生考试网获取。

 

因工作需要,医院拟公开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该院是以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健康管理为主,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医院拥有一院三址,包括医院本部、临园分院和绵阳市儿童医院。是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四川省孕产妇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美国心连心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基地和多所高校的实习教学基地。系中国计生协会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耳聋基因检测实验基地、全国PAC示范医院、四川省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分中心、绵阳市产前筛查及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后康复中心、残疾儿童筛查评估中心、0-6岁儿童近视防控中心。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临床医师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2021年将完成规培的可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在培证明);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绵阳市儿童医院2021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7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B区206室

联系电话:0816-2357922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绵阳市儿童医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需提供初始学历开始到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

5.执业证书(医师类、护理类);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结束规培人员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在培证明);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8.在编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9.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

10.需出示本人注册的“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医院将于2021年7月12日前通过电话予以告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初步拟定于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二)考核方式:若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以上,采用专业笔试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然后进行临床实际操作与结构化综合面试;若未达到1:10比例,则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评分,以百分制计算,低于最低合格线70分者不确定为拟聘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二)计分原则: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或未举行专业笔试的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医务人员从业要求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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