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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6人

2020-12-29  |  来源: 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

【导读】2020眉山市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36人,报名时间:20201228日至2021113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2020眉山市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眉山校区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378号华信景和城601室(市人社局旁);电话:028-38200611、1858385661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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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各单位用工需求我公司现启动2020年仁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工作,招聘公告(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大美仁寿APP、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治安管理处罚以及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用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除本方案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时间的第一日。

(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已聘编外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1228日至2021113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报考人员至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发送至QQ邮箱:717000784@qq.com,邮件名称统一改为岗位代码+姓名。

3、考生报名后必须添加考试群(QQ群号为:684534982),招聘相关通知将在以上QQ群里发布,不再逐一电话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未添加考试群而未获得招聘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考生邮件未投递成功、报名表未以附件方式发送、邮件不能打开以及逾期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填报信息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包括已被录用的)资格。报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8-35034185,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

考试形式、地点及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确定,具体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和群内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的以党员(含预备党员)、学历(以高为准)、年龄(以小为准)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公告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孕妇体检已检项目合格暂定为体检合格,未检查项目待分娩后补检,补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体检时间及收费标准

体检由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日。

八、递补

在体检、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实行劳务派遣制,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相关用工单位。其中代为招聘的县公证处岗位拟聘人员直接与县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本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用工单位认定为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