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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招体检工作的公告

2020-03-30  |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导读】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招体检工作的公告,体检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7: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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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延期开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招体检工作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招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7:00前到四川省水利厅(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大门口集中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中地点或不缴纳体检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收费标准:467.5元/人(需现场复查项目相关费用由医院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并收取),收费方式:微信、支付宝、刷卡、现金,有省级或成都市社保卡人员可使用社保卡缴费(建议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在往返途中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个人安全。同时请各位考生参加体检时携带相关健康证明资料(含电子健康码)。

(二)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三)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早晨勿嚼口香糖。

(六)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七)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医院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八)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九)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水利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0年3月30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12月公招体检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0/3/30/125b6563dbbf41659761a2bc1c0dd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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