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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40人

2020-07-02  |  来源: 眉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0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起至7月20日。四川天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020天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天府新区眉山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公选/遴选考试网获取。眉山校区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378号华信景和城601室(市人社局旁);电话:028-38200611、1858385661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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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眉山天府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落实与相关区域人事人才交流,经研究,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共29个岗位,40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为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人才聚集地,本次选调范围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成都、绵阳、德阳、乐山、眉山、遂宁、资阳、雅安)、川南城市群(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川东北城市群(南充、广安、达州、广元、巴中)、重庆市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符合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6月30日。

选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调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调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3046031@qq.com。

1)《2020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调岗位需要,选调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

经过简历筛选,若筛选通过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3:1,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若筛选通过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3:1,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方式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具体选调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因进入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