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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乐山夹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招聘40人

2021-05-06  |  来源: 乐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1乐山夹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0日夹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招聘,2021乐山夹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为科学配置夹江县学校师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夹江教育的整体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面向四川省内公开选调40名在编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夹江县公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一)高中(7人)

夹江中学(生物、语文、化学、物理各1人)、云吟职中(数学1人)、夹江一中初中部(物理、历史各1人)。

(二)初中(6人)

歇马中学(英语、化学、音乐各1人)、华头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各1人)。

(三)小学(19人)

青州小学(语文、数学、美术、体育各1人)、三洞小学(数学、体育、美术各1人)、吴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1人)、土门小学(英语、体育、美术各1人)、华头小学(数学、音乐、体育各1人)、歇马小学(语文、数学各1人)、甘霖小学(音乐1人)。

(四)幼儿园(6人)

机关幼儿园、和谐幼儿园、英才幼儿园各2人。

(五)特殊教育(2人)

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2人)。

二、报考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在职教师(不含夹江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夹江县2021年面向四川省内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要求的专业。具有夹江籍或夹江户籍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具备高中或中职(专)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夹江籍或夹江户

籍的教师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3学年受司法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

3.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夹江县迎春南路108号(夹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2,咨询电话:0833-5662026)。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夹江县面向四川省内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现工作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注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编制部门在编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年限及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现工作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工作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说明。

4.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并对符合要求的报考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如报考岗位空缺,则自动取消该岗位。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为课堂教学考核和教学理论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课堂教学考核形式为现场抽取课题进行微型课教学,教学理论考核由考官现场提问作答。

2.成绩计算

总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成绩×70%+教学理论考核×3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和教学理论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

3.公布成绩

个人面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排名。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计算中若出现3位以上的小数,则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公告,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公告发布后,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体检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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