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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 热点透视:规范网络直播

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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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网络直播是可以同一时透过网络系统在不同的平台交流,主要有实时直播游戏、电影或电视剧等等。然而在一片红火之下,网络直播乱象频发也颇遭诟病,对此,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一些地方立法也陆续跟上。

原因:

1、少数直播平台不惜走低俗化的路线,传播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内容低劣突破底线,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2、一些投资人士也只是看重眼球效应带来的经济效益,鼓励主播疯狂炒作,无序竞争,博人眼球出位,网络直播的道德底线逐渐失守。

3、平台缺乏相关资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违规直播,扰乱秩序,必须予以规范。

措施:

1、网络直播平台应加大自我约束力,严格遵守行业公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监督方面,相关部门应出台法律法规,建立监管机制,设立处罚措施,深入查处并严厉打击违规网络直播。

3、调动网民参与其中,监督举报网络直播的不良内容。

 

 

素材集萃

一、相关案例

2016年11月,四川凉山直播诈捐事件引发关注:某视频直播平台上的主播以慈善为名,在一些偏远山村,多次召集村民拍摄捐赠现金及物资视频,并以此吸引观众送主播礼物;等直播结束后,主播就把发给村民的钱收回来,观众们送给主播的礼物,却被主播兑换成钱装进自己的腰包。炮制伪慈善直播事件的主播获利数十万元,涉嫌诈骗,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二、权威表述

网络直播中部分违法违规的表演行为,有可能会构成民事侵权。具体而言,一方面是对于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例如直播过程中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他人为直播对象,将其暴露于直播镜头当中,随意泄露他人信息,这些直播都有可能直接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另一方面是对于他人知识产权的侵害。一些网络主播不加任何说明便直接把他人的作品拿来当成是自己的随意使用和传播,这种情况在网络直播中非常普遍,它直接侵害了原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种行为若不加以重视,将来一旦被诉,无论对直播平台还是主播而言都会损失惨重。

自2016年下半年起,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约束网络直播的相关规定:2016年7月,文化部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12月,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在执法层面,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严格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惩处打击范围,依法追究相关涉事人员责任。

三、名言警句

要从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刘云山

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习近平

四、参考范文

还网络直播一片澈净天空

近来,无数网络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那些通过直播而成为“网红”的直播者们在网络平台上收到人们热烈追捧,不但赢得了名声,更获得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利益。由于网络直播成本比较低廉,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与之相反的行业内部利润高昂,无论是网络平台经营者还是网络主播收入都十分可观,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趋之若鹜。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许多网络直播平台为了抢占市场而进行恶性竞争,甚至出现了恶劣的网络营销事件,以此宣传扩大直播平台或主播个人的名气,最终吸引更多用户注册打赏并从中赚取利润。与此同时,良莠不齐的直播内容传播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更甚于行为本身,特别是未成年人观看后,对其成长极为不利。

虽然随着国家相关部门扫黄打非的不断加强,加之对网络直播的也要相关的整顿,网络直播逐渐回归正常。但是,一些所谓“网红”为吸引粉丝,利用直播平台以低俗、色情等内容吸引网民关注,而同时这些直播平台不履行主体责任,给恶俗“网红”提供传播平台,甚至为其推波助澜。这种网络恶俗炒作严重破坏了网络传播秩序,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消解,触及到网络文明的底线。如果任其发展,将严重污化网络空间,对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此次国家网信办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的举措正是解决此诟病的一剂良方。

互联网服务行业需要健康有序的发展,那么我们对违法违规的网络直播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出击,坚决杜绝低俗、淫秽、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出现。

首先是需要主播有一定的自觉,为自己设定直播的底线,树立自己独特的风格,要吸粉但不能走上极端。观众应做到理性观看、文明观看。

 其次,可以适当提高直播的准入门槛,严格用户真实身份认证制度,确保从传播的源头上肃清违法内容的传播。完善监控机制,增强技术防控能力,对个别人利用网络直播实施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阻断。网络直播经营单位有对其搭建的直播平台范围内的直播表演内容进行及时监控审查的义务,若其怠于行使管理义务,则有可能与不法直播表演者一同面临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

最后,国家应及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管理部门严格执法、持续监督,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让直播平台不再鱼龙混杂。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从事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总之,网络直播只有遵守法规,尊重社会道德,恪守社会文明,在文明、道德和法治的框架内进行的直播才会得到拥护和支持,才值得肯定和赞赏,这样的网红才属于真正的网红,这样的互联网才真正清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