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本院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5名。
二、工作地点
院机关及派出人民法庭。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开庭、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信息文稿撰写、宣传、内勤保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前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蓬溪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近期二寸证件照、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未缴纳社保证明(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17415146@qq.com )。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29日。
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8月30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当天持本人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50%。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
采取线下纸质版答题考试模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计算机速录测试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3.面试
根据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报考人员免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相应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在本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因公示反映问题决定不予聘用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
(一)住宿安排
对家在外地且单位所在地无固定住所,确需解决住宿困难的拟聘用人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政治部(督察室)审核批准、综合办公室统筹后,视单位集体宿舍情况酌情安排,但须服从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缴纳必要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住宿安排仅为福利性协助,非合同约定义务,不保证所有申请者均可安排。
(二)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政治部(督察室)统一管理。日常管理、岗位分配、工作纪律等主要遵循本院规章制度。年度考核由本院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421105。
(五)招聘咨询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395906。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及调整事项等,均在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蓬溪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Mzg0MjA4NA==&mid=2247531076&idx=1&sn=fd1ebe9206361f7005b58fdbfdd2d246&scene=6&poc_token=HOLTmmijAaewYdbAAd8J-m1S-qRUvxo5xnlIeE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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