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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孜州丹巴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人

2025-07-0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甘孜州丹巴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考试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宣传和警察协会文艺部工作,限女性。

三、招聘范围

具有丹巴县户籍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人员),身高165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及家庭成员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调查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填报《丹巴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丹巴县公安局六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巴县公安局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材料以及是否有吸毒史或重大案底、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等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予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

1.考试方试为面试。开考比例为1:3。

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策划能力,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14日下午本人到丹巴县公安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面试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加分因素及分值。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加1分;

2)退役士兵加1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表扬)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分;

5)有宣传和文艺特长,获得相应证书的,或在选拔比赛中获得相应等次奖的,加2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四)体检(时间:7月16日上午9时)

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空腹前往丹巴县人民医院四楼体检中心集中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时间:7月18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拟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公示期间有反映,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丹巴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二个月。如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七、薪酬待遇

此次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按照《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丹委常纪﹝2021﹞22号》执行,与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一致。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受县纪委监察委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36--3528718(丹巴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动态内容,请应聘者自行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此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

3.本公告由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丹巴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丹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丹巴县委组织部

        中共丹巴县委政法委

          丹巴县公安局

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s7j94-IhIMzSyHEgyFB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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