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适龄青年、退役消防员和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录单位
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名、驾驶员1名)
三、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纹身,符合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战斗员限男性,身高160cm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至24周岁,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年龄至26周岁。有篮球、足球、绘画、摄影、音乐等特长及厨师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驾驶员限男性,身高160cm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B2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消防车。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懂车辆维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拘役、拘留的;
4.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5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初审报名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报名表》,并报送指定邮箱。线上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3.咨询电话:0855-4530480;邮箱:906138390@qq.com。
4.报名材料
(1)《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寸)3张。
(4)退役消防员、退伍军人及有驾驶证件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自带证件。
(5)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条件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录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报名。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
1.战斗员分体能测试与面试
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2分钟屈腿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
面试:占总成绩4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应变能力和形象气质。
2.驾驶员分体能测试、面试和实操
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3分钟屈腿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
面试:占总成绩25%,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应变能力和形象气质。
实操:占总成绩25%,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
3.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体检和政审
1.身体检查:考核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治审查:考核合格并通过身体检查的人员自行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政治审核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五、聘用
(一)岗前培训(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体检与政审合格者,与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4300元,试用期通过后,实行岗位级别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通过按级别逐年递增。具体标准参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实施。
(二)个人被装:按季节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战斗员按标准配发灭火救援个人防护装备。
(三)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和量化评分轮休8至10天。
(四)享受婚假、陪护假、丧假等。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三穗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实施。
七、工作任务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任务: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制用工,根据《三穗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管理,参与体、技能训练,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工作时间: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轮班执勤制度,执勤期间必须24小时在队值班值守,非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值班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轮休时间由单位统一进行安排。
(三)工作地点: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调配至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八、其他
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不明之处敬请电话联系。
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解释权归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