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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

2023-11-03  |  来源: 德江公安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德江县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辅警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男性37名,女性3名),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德江户籍毕业生,其中: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截止报名首日已取得毕业证书,年龄在18至30周岁,且已经办结德江户籍登记入户手续;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其基本身体条件为: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眼矫正后视力4.8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www.dejiang.gov.cn)和“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德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一楼会议室。

(四)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属优先对象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如: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提供打印版《德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1份。

(五)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确定是否直接开考。

2.考生报名时现场将按照招聘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高等基本身体条件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面试、体能测评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岗位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生≥265cm,女生≥230cm)。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见附件3)。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各项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以5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5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将按对象优先(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面试成绩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细则执行。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参加不少于7天岗前培训,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条件予以解聘。

(三)应聘者在体检、考察、拟聘用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方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十二、工资待遇

辅警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德江县公安局辅警薪酬管理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聘辅警工资为2160元/月(含缴纳保险个人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险种,个人承担部分险种按规定由本人承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十三、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考生须保持所提供的电话号畅通,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德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公安局与德江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31195  德江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德江县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B8vbJNNgYgF629_N4k58g

附件:

附件1:德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德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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