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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开招聘环保执法辅助人员16人

2022-01-05  |  来源: 海城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公开招聘环保执法辅助人员1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经请示市政府同意,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辅助岗位16个。

三、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法律、中文、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海城市户籍,市区内居住;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性质决定经常下乡和夜班,更适合男性);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5日出生);

(五)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六)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月6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户口簿,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核,择优聘用。考核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由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统一分配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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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原标题:2022年环保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201/0164127721319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