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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55人

2021-11-10  |  来源: 梧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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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5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0名;

(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三)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四)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3名;

(五)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六)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2名;

(七)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1名;

(八)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9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40周岁(在1981年11月16日-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