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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村级警务助理招聘30人

2021-11-15  |  来源: 桂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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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雁山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雁山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村级警务助理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雁山区村级警务助理人员依法履行社会治安辅助性工作职责,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30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雁山区人民政府及辖区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社会治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雁山籍居民优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初中。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18至50周岁男性,条件优秀的适当放宽。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判处刑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相关待遇

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聘用后的工资2350元(含五险)。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1日17:00截止。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ysqrlj@163.com。

凡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雁山区人社局五楼现场进行报名或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申请。请确保报名信息与参加后续环节考试时使用的信息一致,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广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五、所需材料

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附件:雁山区村级警务助理求职登记表.doc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原标题: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村级警务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glrcw.com/article/1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