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5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公开考核招聘5人

2025-08-27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公开考核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近都段180号 向监狱提供医疗服务;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止。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蓝底证件照片1份。

2.身份证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

5.其他个人获奖、业绩等材料扫描件1份。

本公告要求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合格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将《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word版、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后的扫描件(PDF)和前述“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等原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命名),提交至邮箱:491248652@qq.com。

《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和本人邮箱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留错或联系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未完成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统一以邮件的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或笔试)通知书(扫描件),由报考者自行及时下载;未进入面试(或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指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下同)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的情况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形式为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且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15人。如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大于15人,则在面试前加试笔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15名考生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主要了解求职者专业能力、相关工作经历、沟通能力及抗压能力,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无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层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含成绩及排名)一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和材料。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按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5962513(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028-86678979(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纪律监督电话:

028-86759637(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一室)

028-85964955(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纪检监督室)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ad4da0cb42ec43908f970cf3bc7e2fe9?t=67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金标尺教育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