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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邯郸魏县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9人

2025-07-10  |  来源: 魏县人社局

【导读】2025年邯郸魏县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邯郸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9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选聘39名。其中:县医院14名;中医院10名;第二人民医院8名;妇幼保健院7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年龄。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2007年7月21日)之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1989年7月2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40周岁(1984年7月2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45周岁(1979年7月2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50周岁(1974年7月21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4.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等条件。

5.报考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7月21日及以后毕业)、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5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wxrs/index.html#/index

2.报名时上传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医院等级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8:30—2025年7月25日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报名上传照片统一为白底小一寸。

5.报考选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五)面试测评

1.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打印《面试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环节,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环节。

2.测评方法:采取自我介绍、答辩、现场提问和实操等环节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15分钟,测评总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3.确定体检对象: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专业技术等级高的;工作单位级别高的;学历(学位)较高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级别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190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4人,乡镇医疗机构66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户籍的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2007年7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9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2007年7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4.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7月21日及以后毕业)、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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