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上半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8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基本情况》(附件1),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一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或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msfybj.com/)进入招聘信息公告栏,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名: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QQ邮箱169761274@qq.com并填写报名链接(网址:https://jsj.top/f/Wd0U0j)。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20日前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4楼人力资源部(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科四路868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考核
由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同成立考核小组,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核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算,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排名情况,经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进行公示。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组 028-35021090
咨询电话: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28-3501001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上半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863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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