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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

2025-04-30  |  来源: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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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43名,大学本科及以上7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招聘岗位:《2025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才简介表》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要求博士或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5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截止报名之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在截止报名之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2025年5月19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s://58.215.18.11:9195/webrecruit/Index.aspx。

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6日9:00-2025年5月20日16:00。

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陈述申辩、异议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5月6日—5月21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5月6日—5月21日的9:00-17:00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其中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有效二代身份证。

4)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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