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44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18号)要求,2025年我省将招募44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1.南京市28名(支教6名、支农2名、支医6名、帮扶乡村振兴12名、水利2名);
2.无锡市15名(帮扶乡村振兴10名、水利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3名)
3.徐州市50名(支农8名、支医6名、帮扶乡村振兴16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20名);
4.常州市20名(支医12名、帮扶乡村振兴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
5.南通市40名(支农7名、帮扶乡村振兴21名、水利3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9名);
6.连云港市45名(支教13名、支农2名、支医14名、帮扶乡村振兴4名、水利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1名);
7.淮安市38名(支农4名、支医8名、帮扶乡村振兴18名、水利3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5名);
8.盐城市63名(支教1名、支农19名、支医2名、帮扶乡村振兴19名、水利8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4名);
9.扬州市42名(支教1名、支农12名、支医1名、帮扶乡村振兴20名、水利5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3名);
10.镇江市21名(支教4名、支农1名、帮扶乡村振兴13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3名);
11.泰州市42名(支教4名、支农6名、支医4名、帮扶乡村振兴16名、水利3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9名);
12.宿迁市36名(支教2名、支农9名、帮扶乡村振兴17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8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及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招募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各地具体招募岗位及要求详见招募计划表。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专科生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6月26日-6月30日,个人网上报名。
2.6月26日-7月1日,各有关设区市对个人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7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设立考点。
4.7月下旬,各有关设区市组织考察;8月上旬,各有关设区市组织面试。
5.8月中旬,各有关设区市组织体检,并将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结束后,由各有关设区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为保障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2.6万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并给予当年新招募人员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服务期间待遇保障
1.“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以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作为缴纳基数。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负责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3.为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费用纳入县(市、区)财政给予保障。
4.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