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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南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329人

2021-05-31  |  来源: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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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强化村级干部后备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的意见》(茂组通〔2017〕126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及招录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四)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五)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六)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6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中职)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原则上报考人员的户籍在所报考村(社区);非户籍人员原则上在本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并经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参加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三)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四)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报考人员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八)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九)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