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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邢台新河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

2025-08-08  |  来源: 新河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5年邢台新河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8月8日至2007年8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均含2025年服务期满人员。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代码为6位数)为该“学科”所含“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6日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he.gov.cn/)、新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106.119.166.66:7500/i-60。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5日11:00。

交费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5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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