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核查已结束。根据《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由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6日至7日(每日8:30至18:00)。
递补复审时间: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递补复审时间截止到8月8日18: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事科(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610室),联系电话:0857-8261610。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复审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2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5.《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原件;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主动联系我部咨询有关资格复审事宜,并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我部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调面试工作及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7-8261610
监督电话:0857-8339320
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8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