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5年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159人)

2025-07-10  |  来源: 福清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5年“梦起见习 职在黔南”就业见习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提高就业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青年不能再参加本次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计划安排

2025年计划组织190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岗位情况详见《福泉市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可按照《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2),在贵州公共招聘网按操作指南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简历创建、见习意愿登记及见习岗位投递。见习人员应在见习单位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再次进入贵州公共招聘网确认意愿,并携带以下资料交到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区一楼综合窗口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完成报名: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毕业证(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需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2寸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4.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内容为基础体检及传染病五项)。

五、见习人员派遣

我局审核通过且资料递交齐全的见习人员原则上将于每月1号派遣到岗,并由见习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并将辞职报告报至我局备案。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离岗后及时在“贵州公共招聘网”更新见习人员状态

七、政策保障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福泉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月)。

八、其他事项

具体就业见习岗位情况及招募要求以“贵州公共招聘网”发布的为准。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人:伍欣;联系电话:0854-2811304;就业见习人员QQ群号:734751919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10

附件:

附件1.福泉市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pdf

金标尺教育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