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沧州盐山县事业单位招聘9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92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盐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hinayanshan.gov.cn/)、报名网址(https://zmks.ikaowu.com/exam/1380)。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4.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7年7月12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盐山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的考生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对于户籍的要求:报考限沧州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市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市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报考限盐山县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盐山县户籍或为盐山县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盐山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盐山县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5年7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对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考生应取得已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5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在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未取得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应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对已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分数及以上,但在报考、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单报名应聘。在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开除党籍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拒服兵役者。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s://zmks.ikaowu.com/exam/1380),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2日8:30至7月18日17: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2日8:30至7月19日12:00。
网上交费时间:2025年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30。
注意事项: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的阶段,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