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衡水市事业单位招聘150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25年衡水市计划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1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驻衡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条件: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衡水市行政区域。
(三)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5年7月7日之前(含7月7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四)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五)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统筹管理、分批实施的原则,共分两个批次组织考试。第一批为市直单位(含滨湖新区)、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第二批为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在市直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置考区,各县(市、区)负责本考区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每一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信息发布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第一批报名:市直单位(含滨湖新区)、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同一批次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01
报名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6日12:00。
第二批报名: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同一批次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02
报名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4日12: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