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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余庆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17人)

2025-07-02  |  来源: 余庆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社发〔2025〕19号)、《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余组通〔2022〕46号)、《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社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深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进一步补齐城市社区工作者员额总数差额,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7人,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7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到 45 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 5 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时间及要求:考生须在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截止2025年7月7日在余庆县服务期满2年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社会工作师须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可在报名后台的菜单栏中使用“证件上传”功能,上传证件材料(要求:jpg格式、500KB以下、图片清晰可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2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查询: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并请关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表》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报名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截止2025年7月7日在余庆县服务期满2年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社会工作师须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面试工作由县级人社部门牵头,严格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面试有关标准和程序执行。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县级人社部门发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标准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子营街道党工委行文,子营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选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酬为2000元,试用期无职业资格津贴。试用期满由街道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组通〔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按照个人相应职务、级别、学历及聘用职业资格享受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详情可咨询余庆县子营街道办事处(电话:0851-24700411)。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五)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六)报名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通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七)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八)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附件:

余庆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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