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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17人

2025-06-12  |  来源: 重庆开放大学

【导读】2025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重庆开放大学(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坚持“一体多元三融合”办学。现有教职工1040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76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的20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23人。2个专业教师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在校学生1.7万余人,开放教育在籍生9万余人。学校系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获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互联网+职业教育”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与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基数与在编人员标准一致。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2.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报考。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佐证。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暂未取得的,可提供能佐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的由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印证材料,并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对年对月”计算;成绩70分以上,均含70分,以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工作经历计算时间节点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3.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5年6月12日10时至6月20日10时间,登录招聘系统(http://rszp.cqdd.cq.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满足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照片)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资格复审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报名资格初审

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6月23日10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6月20日14时至6月25日14时期间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进入后续环节规则详见附件1。

1.笔试

管理岗FBO5-FB08需进行笔试,因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时事政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值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报考岗位情况,采取试讲、实操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岗能力等。分值100分。专业技术岗FBO1-FB03、管理岗FB04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要求于6月25日下午公布,管理岗FBO5-FB08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要求于7月2日下午公布,公布地点为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因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并带上附件3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2)心理测试

学校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4.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FBO1-FB04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50%+综合面试成绩x50%

FBOS-FBO8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x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50%)x50%+综合面试成绩x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地点:指定医院(具体信息于综合面试成绩公布后通过系统短信通知)

时间:2025年7月7日(周一)上午8:00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二)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审核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学校人事处登记备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接收管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等信息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cqtbi.edu.cn、www.cqou.edu.cn。

(三)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023-6866487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1.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2日

原标题: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cqdd.cq.cn/info/1461/23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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