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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2025-06-10  |  来源: 普安县

根据《黔西南州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详见《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附件1)。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次招聘《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配合用人单位考察组于2025年6月13日前提供考察政审表(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银行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曾有就业经历的考生,还需向考察组提供就业合同(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同时提前查询自己的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用人单位考察组需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无工作单位的,需到居住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并提档)。考生在考察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档案材料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

2.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

3.考察单位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成立本单位考察领导小组及考察组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完成后,据实写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报告,并将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考察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党员的还要填写《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交廉洁自律材料)、银行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考生就业合同(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于2025年6月16日17:00前送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不要轻信其他网络平台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附件:

1.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pdf

附件2:普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

附件3: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docx

附件4:党员材料三级联审接收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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