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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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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开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岗位招聘人数1:3(含)比例内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
  (二)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力行学校二楼报告厅(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大街与合肥路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材料
  考生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三)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审查时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返回考生,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审材料要真实有效,在资格复审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二)本次资格复审仅设线下审核渠道,不设线上审核通道。
  (三)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除需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和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授权的委托书(附件)原件,审核人员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视频核实。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我区将电话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附件:授权委托书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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