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招聘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省、市人社部门统一安排下,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成都市住建行业人才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和住建领域职称评审工作等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
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中心)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
承担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和白蚁防治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白蚁预防、灭治、科研及防治宣传等服务工作。 |
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798号 |
承担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等工作;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相关展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市场监测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5月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相关工作的时间已满五周年的人员,须提供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等证明材料及社保缴交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3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7∶00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前往招聘单位报名(地址详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5年度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等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
3.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6.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均需带原件进行校验,并附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考核比例的,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15日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包括专业技术综合评价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技术综合评价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术综合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专业技术综合评价
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领取专业技术综合评价所需相关资料清单,于2025年5月26日10:00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专业技术综合评价,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按照报名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3: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未按时参加专业技术综合评价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公布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公布,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方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进行电话咨询。
028-86279799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成都市住建行业人才服务中心);
028-86748783成都市房屋安全事务中心(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中心);
028-86280788成都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12333;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9357。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1969/2025-04/28/content_765a0aaba8d84b2db54c16b3398fa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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