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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外招聘4人

2025-04-24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上半年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外招聘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相关事项计算的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截至2025年4月21日。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scsjkydzb@163.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08∶00至4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单位将进行报名资格初审,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资料。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表(含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其中,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辨。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单位于2025年4月26日18: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我单位通过邮箱向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携带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放弃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公布成绩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或电话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同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与报名资料相一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钱,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我单位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或招聘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我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我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相关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关工作的,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3.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5876735,85770977;

 纪律监督电话:028- 85774605。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1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jks.net/tzgg/gggs/content_5652

 

附件: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

2.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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