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帮助大学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让有见习意愿的大学毕业生获得见习机会,结合工作需要,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承担促进就业的责任,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就业见习为主要援助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一个通向职场的过渡平台。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岗位名称及人数
1.检察辅助人员。见习人数:4人(法学类)。
2.检察辅助人员。见习人数:1人(不限专业)。
四、见习对象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毕业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先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情况材料,在见习上岗前向见习单位补交《毕业证书》即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1的专业为法学类,岗位2的为不限专业。
五、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8月31日,招满为止。
六、相关待遇
见习期间工资1890元/月;另外由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不提供晚餐和住宿)。
七、见习时间
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八、报名方式
进入贵州公共招聘网,在“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青年就业见习”--“见习岗位”,选择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进入“投递岗位”报名。
九、录用事宜
报名后,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报名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程度等,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并确定见习人员,见习人员招满后岗位自动消失,不可再报名。
面试后将组织录用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请各位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陈志凌
联系电话:0857-634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