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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元市昭化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8人

2025-07-15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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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经区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定向招聘3名,面向社会招聘15名),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公开招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具体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拒服义务兵役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5日、7月28日—7月29日(9:00-11:30,15:00-17:30),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人社局一楼产业园区)。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填写附件2、定向招聘填写附件3)的各项内容,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

3.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原件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其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为准。

加分需提供以下资料: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一并提供)。

报考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情形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岗位调整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zh.gov.cn/)发布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8日(9:00-11:30,15:00-17:30)在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人社局一楼产业园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知识及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zh.gov.cn/)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88号人社局一楼产业园区)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反馈。

4.加分项目

因岗位的特殊性,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持有两种或三种级别证书,以持最高级别证书加分,不能累计加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届时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因素不能接收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入闱面试的报考人员,带上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3.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导致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资格复审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复审时间截止当日16:3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第二天进行,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缺考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zh.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复检及递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检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只能进行一次,且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检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区所在镇抽调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组)或报考人员学校、常驻地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等,对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人选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选岗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zh.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按照有关规定,选岗人员与所选社区有回避关系的,不能选择其岗位。(回避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拟聘用人员选岗后,由镇党委组织试用6个月,由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保障

1.薪酬工资。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暂按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昭委办〔2021〕26号)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昭组通〔2021〕28号)文件执行;

2.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相应系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个人部分由财政代扣代缴;

3.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其他福利待遇。所在镇(社区)每年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体检,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可依法申请加入工会组织,落实社区工作者工会会员福利。

九、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刻取消相关资格;

3.按照现行政策,所招聘人员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在区委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社会工作部:0839-5528282。

监督电话:

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0839-8722477。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对本公告有异议需在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反馈。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cnzh.gov.cn/News/Detail/20250714182455840.html

 

附件:

1.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公开招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2.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3.广元市昭化区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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