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恩施咸丰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42人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面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 2024 〕 6 号)、《咸丰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咸丰县 2025 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按照县级招录、乡镇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高乐山镇社区专职工作者42人,详见《2025年咸丰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2025年7月10日之前),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具有咸丰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6.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学历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工作专班、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工作专班、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5.在立案审查期间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加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11.有吸毒史的;
1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3.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9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乐山镇人民政府307、308办公室。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0718-6823238。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咸丰县2025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A4双面打印),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捺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父母或配偶户籍关系报考,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等);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报告在有效期内);
(4)报考“社区综合服务岗3 ”的考生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相应复印件之一:①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②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应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当前仍在岗,提交本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③业委会成员应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当前仍在岗,提交所在社区开具的正常履职证明;④社会组织现任负责人(含社会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应任职1年及以上且当前仍在岗,提交县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相应证明(以民政部门“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优先录用条件佐证资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特别提醒:①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提供报名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带至报名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高乐山镇人民政府307、308办公室。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0718-6823238。
3.领取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9:00-10:30,考生须在上午8:00到达笔试考场。
2.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二民族中学(原咸丰县高乐山镇民族中学,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张家沟,环城路咸丰县消防队后面)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等,重点考察社区治理、群众工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4.笔试须知
(1)参加笔试考生须于2025年7月24日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达考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截止9:30未到达考场,不得再进入考场。
(2)考生文具由考试机构提供,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笔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笔试结束后归还。
(4)笔试考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考试当天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考点不提供停车位。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依规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及面谈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2.面谈: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面谈,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了解应试者对工作岗位的认识、对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的看法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均持证或均未持证,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组织体检
体检由高乐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依规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九)资格联审及考察
联审工作由高乐山镇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向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联审联查。因考生资格联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资格联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十)聘用管理
招聘工作专班根据体检、资格联审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期5年,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2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具体工作岗位由高乐山镇统筹安排。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专班商议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资格联审和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联审、考察的或体检、资格联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联审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候聘管理
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完成笔试、面试达到相应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由高乐山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补聘人员,报招聘工作专班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或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
中共咸丰县委社会工作部
咸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原公告:咸丰县2025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anfeng.gov.cn/xxgk/gkml/qtzdgknr/tzgg/202507/t20250710_17174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