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招聘公益性岗位25人。更多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甘肃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人社发〔2025〕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天水市秦州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区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5名。详见《天水市秦州区有关部门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具有秦州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社区、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①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②“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③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⑤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⑥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⑦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①已实现就业的;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③有违法犯罪行为的;④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享受生态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等与城镇公益性岗位类似的就业援助政策)。
4.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日-9日(星期二至下周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有序报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五份);⑥《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原件(一式四份);⑦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均一式四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人社部门复审,报名资料一式四份(社区,街道,用人单位,区人社局各一份)。对符合条件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待遇
1.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进行管理。
2.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
3.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并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4.公益性岗位补贴除距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5.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全省“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8-8225593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原标题:天水市秦州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1pQKbamrPcuVGljEs_U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