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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福建省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9-06  |  来源: 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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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市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证)在我市的人员;2.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4.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日程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22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务必在此文件公布时间至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闽公务发〔2015〕11号文所指定的泉州市13家医院中选择)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4.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在网报系统开通前做好与指定的体检医院沟通、协调工作,落实体检要求,确保申请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29日(工作日时间)。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市级审核。2021年12月6日-10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的经办人按规定时间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3楼38号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日 鲤城区、丰泽区

12月7日 洛江区、泉港区

12月8日 晋江市 、安溪县、台商区

12月9日 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

12月10日 石狮市、惠安县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时间(下半年认定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具体现场确认、方式、体检及认定领证等事项以各县(市、区)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自身实际情况及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特别注意,网报系统新增申请人实名核验功能,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规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和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