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资格 >  招考资讯 > 

2021年滨州市沾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6-09  |  来源: 沾化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滨州市沾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事业单位交流群:915142589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市沾化区2021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和在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在滨州市沾化区的中国公民,可在滨州市沾化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沾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认定。

我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网址如下:

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0543-7811923

http://www.zhanhua.gov.cn/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5 日 8:00—6 月 29 日 17:00。认定人员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体格检查

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1,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7月1日-7月7日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附件2,体检结果仅用于本次认定使用。